
马贤达的名字,体院老人们都很熟悉。他生于1932年,回族,教授,祖籍河北省沧州市,1954年毕业于天津河北师院体育系,曾在陕西师大体育系执教8年,成绩卓著,多次作过全市和全省大专院校的公开教学,成为我省体育战线上的佼佼者。 1962年,院系调整,马贤达随同陕西师大体育系并入我院,出任武水重研究室负责人。1983年初,全国实施机构改革,被调任陕西省体委副主任,并连任两届,1992年退居二线,2001年退休。 马贤达在我院执教22年,把他最好的年华倾注于西体的武术学科建设,给我院武术教学、训练和科研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以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教学态度,培育了数以千计的师资队伍。他除体育科班出身外,自身还具有丰厚、扎实的家学渊源,把驰名海内外的通备武学无私的传授给在校学生及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求学者。他在校执教时期,全国武术界视西安体院为通备劈挂、通备翻子(人称“马家翻子”)、通备八极以及各类棍法、鞭杆、短兵之重镇。马贤达虽在校执教22年后调离了西安体院,但他所传授的艺业以及他在国内外武坛的影响,已深深的和西安体院联系在一起。 六十年代初,他多次出任全国武术比赛大会的裁判工作。文革期间被中断数年的赛事,于1972年得到恢复并举办了全国武术比赛,他被国家体委邀请担任大会总评议长,在百废待兴的历史关头,在无规则可循的情况下,他主持制订了“竞赛规则”,为文革后武术运动的复苏打下了基础。并受国家体委委托,执笔修订了1973年国家体委审定的《1973年武术竞赛规则》,为日后武术竞赛确立了规范。自1972年起直至1984年的十多年间,一年一度的全国性赛事,都由他出任总裁判长、总评议长或仲裁委员会主任等职,在全国性的大型竞赛活动中,都有他的身影显现,而且成为广大武术工作者、运动员们尊重和信赖的武术专家之一。 1983年3月,国家体委举办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十大拳师讲课”,进一步培训全国所有国家级裁判员和各省市选送的部分国家一级裁判员,训练班近百人,各体育院校的骨干教师、专业队主力教练以及活跃在国内武坛的助理裁判等,均与会学习。“十大拳师”承担十二个拳种课题的讲授,其中马贤达承担《通备劈挂拳》和《通备翻子拳》两个课题的讲授。学习班为期一个月,讲课结束后,学员对讲课拳师进行了排比,时在西安体院执教的马贤达名列榜首,在结业考试选题中,百分之六十以上选择了马贤达所讲的题目。 1980年,马贤达在国家体委的推荐下参加了香港影业公司选聘拍摄电影《少林寺》武打演员和教练的选拔,他被选中担任教练组和领导小组组长。在与导演和制片的合作下,他倾注了自身的艺业和心血,领导教练组和20多名武打演员,共同完成了建国后与港方合拍的第一部武打影片并取得了成功,受到上级奖励。 1981年,出任《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卷》武术分支系科的编写工作,任分支系科副主编。 1983年,出任在南昌举行的“全国武术表演观摩暨全国散手比赛”总评议长和散手总裁判长,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这是在全国大赛中身兼二职的唯一一例。 1985年首日本国之遥,由中国对外友好协会组成“中国武术代表团”,他出任副团长,并作了表演,日本国的《武道》杂志称马贤达为“现在中国武术第一人者”。 其著述主要有: 先后发表《少林武术非达摩所传》等40余篇学术论文; 《武术基础练习(一)》; 《大刀王五传奇》(长篇小说后改为电影剧本); 《通备拳》(日文版); 《中国短兵》; 主编《中国武术大辞典》等。 1995年被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评为“中国当代十大武术名教授”。 1998年,由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评为段位制最高段位--九段。 在从事武术专业以外,马贤达历任: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两届委员;中国体育发展研究会委员;陕西省体委副主任;陕西省体育总会常务副主任;陕西省政协五届委员、主席团成员,六届、七届常委兼任文卫体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民族宗教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武协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陕西省武协主席,陕西省击剑协会主席,陕西省残疾人体协主席,陕西省体育文史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 马贤达老先生讲:我这些微不足道的成绩,很大一部分是在西安体院工作、生活的22年中完成的,也是在体院党政领导的教育、关怀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完成的,我随调离体院近22年,但西体是我的第二母校,我对西体有着深厚的情意。西安体院已走过了50年的风雨历程,迎来了辉煌发展的大好时代,我由衷地祝愿西安体院成为全国最优秀的体育教育基地,成为国内外更负盛名的体育重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