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印发 《2025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总竞赛规程》的函 2025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共设有15个分区赛和总决赛,为使各参赛单位做好训练和参赛工作,现将《2025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总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函达。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5年4月2日 2025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总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 一)总决赛: 2025 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总决赛将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至 25 日在江苏省江阴市举办。 ( 二)分区赛 2025 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共设有 15 个分区赛,各分区赛拟举 办地点及举办时间如下: 1.河南赛区:6 月 11 日至 13 日,河南省焦作市; 2.河北赛区:4 月 26 日到 28 日,河北省邯郸市; 3.陕西赛区:5 月 15 日至 17 日,陕西省商南县; 4.贵州赛区: 6 月 20 日至 22 日,贵州省福泉市; 5.湖南赛区: 9 月 19 日至 21 日,湖南省益阳市; 6.广东赛区: 8 月 23 日至 24 日,广东省深圳市; 7.山东赛区:7 月 25 日至 28 日,山东省济南市; 8.浙江赛区:5 月 30 日至 6 月 2 日,浙江省湖州市; 9.湖北赛区: 5 月 9 日至 11 日,湖北省咸宁市; 10.四川赛区:7 月 10 日至 13 日,四川省峨眉山市; 11.江西赛区:6 月 30 日至 7 月 3 日,江西省南昌市; 12.辽宁赛区: 6 月 21 日至 24 日,辽宁省弓长岭市; 13.海南赛区: 10 月 24 至 26 日,海南省海口市; 14.江苏赛区:7 月 25 至 27 日,江苏省徐州市; 15.重庆赛区:5 月 9 日至 11 日,重庆市江津区; 二、主承办单位 ( 一)总决赛: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江苏省武术协会 江阴盛世体育赛事有限公司 ( 二)分区赛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XX 省体育局 XXX 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XX 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或主管部门) XXX 省武术协会 XXX XXX
三、参加单位( 一)分区赛:各省(区、市) 武术中心、武术协会、武术之乡,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 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承认并遵 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 ( 二)总决赛:获得分区赛所设项目一等奖获得者,将获得参 加总决赛资格,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 ( 1)拳术:24 式简化太极拳、 42 式太极拳; ( 2)器械:32 式太极剑、42 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 1)陈式太极拳: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56 式、其他陈式太极 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 2)杨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40 式、其他杨式太极 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 3)吴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45 式、其他吴式太极 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 4)武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46 式、其他武式太极 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 5)孙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73 式、其他孙式太极 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 6)和式太极拳、王其和太极拳及其他太极拳传统拳术及器 械。 (二)对练项目 1.徒手对练; 2.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1.拳术:太极(八法五步)、24 式简化太极拳、42 式太极拳, 其他太极拳; 2.器械:太极扇、32 式太极剑、42 式太极剑,其他太极器械 (含器械和拳术混编)。 五、参加办法 ( 一)分区赛 1.全国共设 15 个分区赛,不划定区域定向参赛, 各队可根据 实际情况,就近报名参赛, 也可参加多站比赛;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 1 名,运动员不少于 3 人; 3.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 2 项(拳术 1 项、器械 1 项,含 对练项目),可兼报集体项目 2 项; 4.对练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 2 项(拳术 1 项、器械 1 项,含 个人项目),运动员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可混合编组, 可兼报集 体项目 2 项; 5.集体项目:每队可报集体项目 2 项(拳术 1 项、器械 1 项); 每项人数不得少于 6 人,集体器械不得多于 9 人、集体拳术不得 多于 12 人;运动员性别、年龄组别不限,可混合编组。 6.各分区赛各项目参赛者数量,将作为总决赛设项和下一年 度设项的参考依据。 (二)总决赛 凡获得各分区赛各个人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一等奖的运 动员或运动队, 可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仅限于本人/队参加分区 赛,不得更换项目和运动员, 集体项目替补队员除外),并以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为单位进行组队参赛。 (三)2025 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现役 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项赛事。 六、竞赛办法 ( 一)分区赛、总决赛均执行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审定的《传统 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2024 版)》及有关补充规定。 ( 二 )完成套路时间 1.太极拳项目 3~ 4 分钟。演练至 3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 示。 2.太极器械项目 2~ 3 分钟。演练至 2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 示。 3.对练项目 2~ 3 分钟。演练至 2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集体项目不超过 3~ 6 分钟。 ( 三)规定项目必须按照动作顺序演练,不得增减或改变动作。 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 0.1 分,累计扣分。 ( 四)集体项目须配音乐(自备音乐,MP3 格式)。音乐中不 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由裁判长扣 0.2 分;未配乐者, 由裁判长扣 0.2 分。 比赛时, 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 五)年龄分组 儿童组( A 组): 11 岁及以下(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 B 组):12 岁至 17 岁(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青年组( C 组):18 岁至 39 岁( 1986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中年组( D 组):40 岁至 59 岁( 1966 年 1 月 1 日至 198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老年组( E 组):60 岁及 60 岁 以上( 196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出生者)。 ( 六)集体项目场地无边界要求。 七、录取与奖励办法 ( 一)分区赛 1.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 20%、 二等奖 30%、三等奖 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优秀奖 10%,颁 发获奖证书。录取办法按照实际参赛人数计算,末位数四舍五入。 2.对练项目:按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分 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3.集体项目:按各项目分别录取,一等奖 30%、二等奖 30%、 三等奖 40%。 4.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 5 人(含 5 人)以下时,按 同年龄相近项目合并,同年龄相近项目组别合并如仍不足 5 人,则 按同项目相近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 5.其他奖项可根据各赛区实际自行设定。 (二)总决赛 1.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录取,一等奖 30%、 二等奖 30%、三等奖 40%。 2.对练项目:按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分 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3.集体项目:按各项目分别录取,一等奖 30%、二等奖 30%、 三等奖 40%。 4.团体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参赛运动员获奖情况累 计积分, 团体积分分高者列前,对前 8 名颁发获奖牌匾。 ( 1)个人项目和对练项目前 6 名计算积分,第 1-6名分别积 分为:7、5、4、3、2、1 分; ( 2)集体项目前 8 名计算积分:第 1-8 名分别积分为:9、7、 6 、 5 、 4 、 3 、 2 、 1 分。 5.设 “最佳传承奖”,奖励总决赛年龄最大者。 6.设 “未来之星奖”,奖励总决赛年龄最小者。 7.设 “ 武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8.总决赛各奖项设置,颁发奖牌、证书、奖品或奖金情况,将 根据各分区赛各项目报名及参赛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八、比赛成绩与段位申报 分区赛及总决赛比赛个人成绩可作为认定武术段位 1-6 段 技术依据。凡比赛成绩和资格达到晋升相应段位的参赛者,由本人 提出申请,通过“中国武术 APP” 自行申报,或向所在地段位制办 公室进行申报,可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 2024)》相关 规定完成赛后段位认定工作。 九、报名与报到 ( 一)报名 分区赛报名时间及方式由各分区赛另行通知。 总决赛报名时间及方式由中国武术协会另行通知。 ( 二)报到 1.报到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根据各赛区实际,另行通知。 2.报到时报送健康证明(赛前 15 天内的《体检证明》,包括血 压、脉搏检查证明和心电图)、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 书(手写签字)、人身意外保险单(保期须包含赛期时间)。 十、费用 ( 一)食宿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食宿费标准:可根据各赛区当地时节及消费实际水平核 定,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员 ( 一)裁判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 总决赛裁判员全部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 (三)分区赛主要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 承办单位选派,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 一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 号( 100029) 联系人: 张光强、孙新锋 电 话:( 010)64912172 (二)2025 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分区赛 1.河南赛区: 范小波 电话:13839106039 2.河北赛区:张 伟 电话:18631017007 3.陕西赛区:王建利 电话:13038525559 4.贵州赛区:杜美链 电话:15285030320 5.湖南赛区:吴林姬 电话:15802590979 6.广东赛区: 彭 佳 电话:13760216561 7.山东赛区:赵发田 电话:13791092807 8.浙江赛区:王 亮 电话:13857268839 9.湖北赛区: 张文强 电话:13971034653 10.四川赛区:漆 辉 电话:19150193035 11.江西赛区: 熊训芙 电话:15179184902 12.辽宁赛区: 陈立新 电话:13470393333 13.海南赛区:马俊祥 电话:18789773110 14.江苏赛区:王 军 电话:13952182816 15.重庆赛区:吴昊雷 电话:15803085768 十三、其他 (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按时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 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 康证明,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健康状况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对项目和姓名有 异议者,务必于组委会会议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 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提出申请内 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 更改。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 30 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 候,3 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 六)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 七)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八)各队名称要求在 10 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世界、国际、 中国、中华等字样。 (九)规则和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责任声明书 附件 责任声明书 运动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请各位运动员阅读,了解并同意遵守下列事项: 1.清楚了解,任何意外伤亡事故,参赛运动员必须负完全的责任。 2.主办和承办方对在比赛时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及灾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摄取任何药物(兴奋剂)或毒品。 4.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参与或涉嫌任何非法活动。 5.参赛运动员保证在身体上及精神上是健康健全者,适合参加比赛。 6.参赛运动员须自行保管个人财物与贵重物品,在赛场内所发生的任何遗失、偷窃 或损坏事件,主办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清楚了解承办单位在赛事中提供的有关医疗救援的一切措施,是最基本的急救方 法;在进行急救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参赛运动队和运动员承担。 8.参赛运动员同意以及遵守由中国武术协会制定的一切有关赛事规则、规程,如有 任何异议,均需遵照大会之申诉条例进行。 9.参赛运动员对于一切活动包括练习、比赛及各种活动,可能被拍摄或录影或电视 现场直播等,同意由中国武术协会以全部或部分形式、或以任何语言、无论有否包括其 他物资,在无任何限制下,使用本人的姓名、地址、声音、动作、图形及传记资料以电视、 电台、录像、媒体图样、或任何媒介设备, 乃至今后有所需要的时候,本人将不做任何追 讨及赔偿。 本人签字承认,同意及确定已经阅读, 明确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所列的所有条款/事 项。 声明人: 家长/监护人: (签名/日期) (签名/日期) 代表队负责人: (签名/日期) 注:1.本声明每名参赛运动员填写一份。 2.未满 18 岁的运动员请由家长(监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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