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努力建设西部体育强省的意见
陕发[2003] 6号(2003年3月1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 8号)精神,实现全省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努力建设西部体育强省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努力建设西部体育强省 (一)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的大事。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于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培养人们顽强拼搏、勇于进取的精神品质,弘扬团结合作、公平竞争的社会风尚,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强身健体的意识就越强烈,体育的地位就越重要,作用就越显著。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体育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成功举办全国四城会,体育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体育设施明显改善,竞技体育走在了西部省区前列,在第27届奥运会上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在第九届全运会上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体育已经成为全省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亮点。但是也应当看到,我省体育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高;基层体育设施滞后、体育投入严重不足;城乡之间全民健身工作差距较大,青少年体育和农村体育相对薄弱;竞技体育发展不均衡,优势项目少,后备力量不足;体育法制建设步伐缓慢。这些问题必须在努力建设西部体育强省的进程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体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加强体育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努力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的重要途径。耍防止和克服不重视发展体育事业的倾向,树立跳出体育看体育、立足全局抓体育的大局意识和工作思路,为体育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我省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目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以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历史性机遇,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素质作为体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努力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加快体育社会化、产业化发展,不断增强体育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坚持依靠科技、重视人才,切实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体育强省,使体育事业发展总体水平和主要措标达到全国中等水平,走在西部省区前列。 二、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努力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 (五)建设西部体育强省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提高全省人民健康素质放在第一位,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促进全民健身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实现新的突破和提高。要以亲民、利民、便民为宗旨,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原则,积极构建群众性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突出抓好青少年体育、农村体育和城市体育,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等“五个百万人群”健身活动,积极挖掘和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大力创建全民健身“精品工程”,努力做到群众性体育活动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多样化,以健康文明的体育活动占领城乡文体阵地。到2010年使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0%以上,大中城市达到80%以上。 (六)坚持政府支持和社会兴办相结合,构建群众性、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全程民健身工作的协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体育协会,落实专人负责全民健身工作。政府重点支持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以社会兴办为主。要抓住“建设场地设施、完善服务网络、开展健身活动”三个环节,坚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三项制度,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体育服务。争取到2005年,全省新建全民健身辅导站、点达到5000个。 (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从2003年起,每年新建100个全民健身广场,争取到2010年,使全省全民健身广场达到1000个,所有的县城和城市社区、三分之一的农村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全民健身广场。同时,要加强体育与规划、市政、园林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各种便民利民的体育设施送进广场,送进公园,促进体育与园林、城市广场的有机结合。抓紧研究制定公共体育场馆、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的管理办法,努力实现公共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A)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健全自下而上的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状况,做好监测成果的开发利用。到2010年,全省各市、县都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对在营业性体育场所从事组织和指导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争取到2010年,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万名。 (九)青少年体育要以学校为重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保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按规定配备体育器材,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学生的体育课程和课余体育活动时间。加快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丰富学生校外体育活动。从2003年起,每年在全省新建15个青少年俱乐部,到2010年,使全省青少年俱乐部达到150个。 (十)农村体育要以乡镇为重点,切实加强健身场地建设,利用农闲季节定期举办农民健身运动会,引导和帮助农民群众开展经常性的体育锻炼,树立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城市体育要以社区为重点,大力推进体育进社区的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把组织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纳入工作范围,重视社区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开放管理,加强全民健身辅导站点建设,坚持业余、小型、多样的原则,积极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三、坚定不移地贯彻“奥运战略”,促进竞技体育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努力建设西部体育强省,必须全面提高竞技体育整体实力。要面向2008年北京奥运会,合理调整项目布局,突出发展优势项目。将跳水、田径、射击、胎拳道作为奥运金牌突破项目;迸一步加强赛艇、武术、射箭等重点项目;下功夫抓好田径、游泳等基础性项目;重视发展体操、重竞技、皮划艇等具有一定潜力的项目;积极开拓蹦床、女子摔跤、女子散打等新兴项目;推动篮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等项目的社会化发展。继续坚持金牌战略,重视规模效益,扩大群体优势,积极填补我省空缺的部分大项和小项,培育新的金牌增长点。力争在2008年奥运会上,取得更好成绩,保持我省在全运会上金牌总数位于西部省区前列。 (十二)全面加强优秀运动队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格训练、严格管理”方针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和大运动量”的科学训练原则,推进“训练、科研、医疗”一体化,促进体育科研与运动训练的紧密结合,大力开展训练创新。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加强运动队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坚持物质奖励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优秀运动队、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的评选,努力提高优秀运动队的管理水平。 (十三)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队的激励保障机制,解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省编制、体育、教育、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和制定国家关于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政策措施,提高优秀运动员和集训运动员的伙食补助及教练员岗位津贴,落实运动员伤残保险制度。继续对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和人才输送地实行重奖。 (十四)严格执行各级教练员的学历教育、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实行教练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优教优薪”原则,推行教练员岗位津贴制和成绩津贴制。改善教练员队伍结构,加强中青年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全面提高教练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到2010年,全省教练员队伍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比例达到30所以上。教育、体育、人事等部门要切实重视基层教练员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市县体校教练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可以纳入教师序列。 (十五)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完善各级综合性运动会竞赛办法。市、县运动会的设项要与省运会、全运会衔接,坚持选拔优秀后备人才与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相;结合。继续加大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成绩以及相关人才输送带入省运会的计分计牌力度。研究制定符合青少去年成才规律的分层次、分等级的竞赛制度,引导基层体校按照项目成才规律进行训练,真正把训练竞赛的工作重心放到培养优秀后备人才上来。为了检阅和展示全民健身工作成效,今后举办各级综合性运动会,各行业、各系统都应当组团参赛。 四、坚持体教结合,进一步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 (十六)加强后备队伍建设是建设西部体育强省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扶持各级各类体校的健康发展。体育、教育、财政、计划、人事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把县区少儿体校列入九年义务教育序列,把体育后备人才专项经费和体校设施建设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切实保障少儿体校事业编制、师资配备和办学经费,落实青少年运动员伙食补助和教练员岗位津贴,促进后备人才有序流动,防止人才外流,使各级体校建设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全省现有的60所少儿体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未办少儿体校的县区应依托当地中小学积极开展业余训练。同时,要根据我省重点项目布局和各地实际,切实加强省、市、县三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进一步扩大科学选才基础。争取到2010年,全省建成2-3所国家级、20所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十七)省、市体育运动学校要抓紧进行结构调整,逐步扩大运动训练班的学生比例,积极与高等院校开展协作,提升办学层次。省、市体校毕业生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的,可按相应学历的师范毕业生对待,由教育部门充实到中小学体育教学中去。省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训练竞赛工作的指导,组织教练员定期到市、县体校进行业务辅导或短期任教,抓紧建设竞技体育人才梯队。 (十八)合理配置各类体育资源,积极推进体育院校“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进程,统筹安排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师资以及其他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我省教育资源优势,鼓励高等院校与体育部门联办共建高水平运动队,与体育运动学校协作联办高职体育教育;积极建立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运动员文化教育体系和运行模式,逐步实现运动员身份学生化和管理学籍化。省教育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单独招生指标,用于优秀运动员和体育运动学校的优秀学生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人高等院校深造。 五、继续深化体育体制改革,促进运行机制转换 (十九)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是体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政策、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制定长远规划,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在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分期分批进行单项运动协会实体化改革。积极扶持发展体育社团,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及各类体育协会建设。 (二十)加快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进程,积极培育体育市场,扩大体育消费。参照中央和我省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政策,制定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体育经营企业、利用场馆资源举办各类大型商业性体育赛事,积极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对于捐赠、赞助非盈利性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捐赠、赞助资金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对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的捐赠,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内全额扣除;对境外捐赠的实物,涉及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 (二十一)中国体育彩票是国家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彩票,其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重视和支持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严厉打击地下私彩及赌球等违法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管好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为体育事业发展筹集更多资金,树立体育彩票的良好形象。 (二十二)深化体育科研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我省综合科技优势,努力提高群众体育与竞技育体的科技含量。加强科学健身方法的研究与推广,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和非奥运项目的技术服务;抓紧建立体育“训练、科研、医疗”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为目标,以我省重点项目和重点运动员为对象,加强体育科技信息的收集与应用,促进训练与技术创新,完善体育科技服务体系。要增加体育科技投入,改善科研条件,重视中青年体育科技人才培养。各级科技工作部门要把体育科研纳入工作计划,在科研立项和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十三)大力加强体育法制建设。要制定和完善体育市场管理和全民健身等方面的法规,逐步健全和完善体育法规体系。各级政府和体育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体育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管理;严肃查处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扰乱体育市场秩序等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 六、切实加强领导,为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二十四)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把发展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人西部大开发的总体部署、纳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确保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定期听取体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建立全民健身督导机制,选聘事业心强、富有经验的老体育工作者担任督导员,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督察。要加强体育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体育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体育事业沿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持续发展。 (二十五)县级体育处于国民体育的基础地位,加强县级体育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利益所在。在机构改革中,县级体育机构必须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动摇。体育机构合并的县区,必须要有专门的部门内设机构或事业单位负责体育工作。同时,要切实抓好乡镇文体站和街道体育指导站建设。 (二十六)进一步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体育投人,每年体育事业经费要随着财政收人的增长而适当增加。 (二十七)进一步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各市都要有具备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的场馆;县区政府所在地要有1块标准田径场、1个灯光球场或1个游泳池、2个全民健身广场;关中地区的乡镇要有1个标准足球场或篮球场、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不少于5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室;陕南、陕北的乡镇要有一定的体育设施;城市社区要有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80平方米的室内健身房、1个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各地要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及城镇总体规划,新建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没有配套建设相应体育场地和设施的,规划、城建等部门不予审批,新建的公共体育设施,可用政府划拨方式提供用地。争取到2010年,全省人均体育用地达到1平方米。 (二十八)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各种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延安精神,努力提高体育队伍的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反对使用违禁药物,反对训练比赛中的一切不正当行为,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二十九)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积极营造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密切体育工作与新闻宣传的协作配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党的体育工作方针,正确引导体育消费,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倡导人们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形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为努力建设西部体育强省创造团结奋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