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11月14日至17日在中国安徽省黄山市体育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安徽省体育局、黄山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安徽省武术拳击运动管理中心、安徽省武术协会、黄山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黄山市体育中心、黄山新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参加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承认并遵守国际武术联合会章程的各国家或地区武术团体、武术组织。 六、竞赛项目 (一)自选和规定项目(国际竞赛套路) 1.长拳类: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太极拳、太极剑。 (二)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等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42式、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归为传统太极拳。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等其它南拳项目(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等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等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其它软器械。 3.对练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4.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加器械)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医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随队人员若干。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2项。限2人或3人编组,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五)境内组各队可申请参加团体赛,人数不得少于15人(含15人),并需要参加集体项目。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境外组不设团体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年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自选和规定拳术、器械(国际竞赛套路)完成套路时间不少于1分20秒。 2.传统拳术、器械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3.太极拳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种。 6.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7.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家庭项目不超过3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3周岁至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徒手和器械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三)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牌匾。 (四)各组别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按男、女和拳术、器械分别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五)自选和规定项目(国际竞赛套路)并组竞赛及录取,自选项目难度不做要求。 (六)团体项目 1.录取前六名。第一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5000元,第二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3000元,第三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人民币500元。 2.积分方法: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按各队总积分排列,分值高者列前。若总积分相等,以获一等奖多者列前。若仍相等,以获得二等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七)寿星奖和童星奖 设寿星奖和童星奖。所有参赛运动员中年龄最长者获得"寿星奖",年龄最小者获得"童星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八)武德风尚奖 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报名截止时间:10月10日24:00 3.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2016年黄山论剑国际武术大赛组委会,一份留队备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
4.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 5.各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对超过10个汉字的队名,组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删减。 (二)报到 1.请各队于11月12日18点前到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队于11月5日前将抵黄的具体日期、航班或车次、人数以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告知组委会。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请于11月1日前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费用包含食宿、比赛、交通、大会统一组织的活动等内容。 (二)费用标准 1.国内队伍: A标准:三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人民币240元,6天共计人民币1440元,中途离会或逾期报到者概不退款; B标准:四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人民币280元,6天共计人民币1680元,中途离会或逾期报到者概不退款。 2.境外队伍: A标准:三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45美元,6天共计270美元;单间每人每天60美元,6天共计360美元; B标准:四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55美元,6天共计330美元;单间每人每天70美元,6天共计420美元。 (三)汇款帐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黄山阜新支行 户
名:黄山新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178 234 697
563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
系 人:郑 楠 陈晓卉 联系电话:86-10-64912205 64912172 传
真:86-10-64912172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二)2016年黄山论剑国际武术大赛组委会 联系电话/传真:86-0559-2152817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体育路2号 邮
编:245000 电子邮箱:hslj2016@163.com 竞赛联系人:黄 筠 17705598918 后勤联系人:孙君彦
17705592530 十四、其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11月13日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时交组委会,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器械自备。必须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和武术鞋。 (四)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报到后,请各队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对编排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1月13日9: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八)组委会为每位参加2016年黄山论剑国际武术大赛的领队、教练、运动员提供黄山护照一本,凭护照可享受赛事期间免门票观光中国道教四大名山之一、休闲养生之都齐云山及优惠游览黄山部分知名景点。 (九)此规程、报名表和规则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http://www.wushu.com.cn)和黄山市体育局官网(www.hsty.gov.cn)下载。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16年黄山论剑国际武术大赛日程安排 2. 2016年黄山论剑国际武术大赛日程安排 3. 2016年黄山论剑国际武术大赛传统项目报项表 4. 2016年黄山论剑国际武术大赛自选、规定项目报项表 5. 2016年黄山论剑国际武术大赛责任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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