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11日至13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武术组织。 三、竞赛项目 (一)自选和规定项目 1.长拳类: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太极拳、太极剑。 自选和规定项目并组竞赛及录取,自选项目难度不做要求。 (二)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等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42式、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归为传统太极拳。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等其它南拳项目(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等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等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其它软器械。 3.对练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4.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加器械)。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编组限2人或3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自选和规定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 3.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种。 6.太极拳和太极器械竞赛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7.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3周岁至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三)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颁发获奖证书。 (四)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各年龄组别按男、女拳术、器械分别编组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报名截止时间:9月11日24:00 3.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组委会,一份留队备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 4.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武术节组委会。 5.各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对超过10个汉字的队名,组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删减。 (二)报到 1.请各队于10月9日18点前到河北省沧州市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队于9月28日之前,务必将抵达沧州市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八、经费 (一)各队费用自理,请于报名时,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费用包含食宿、比赛、交通以及开、闭幕式等大会统一组织的活动。 (二)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人民币220元,五天共计人民币1100元。要求各参赛队统一集中食宿,中途离会或逾期报到者概不退款。 (三)汇款帐户 户 名:沧州市财政支付监督管理中心(体育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沧州市西环支行 账 号:0408010409300100372 (四)请各队于报到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组委会。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一)中国武术协会社会部 联 系 人:刘志华 郑 楠 联系电话:86-10-64912158 64912205 传 真:86-10-64912172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二)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组委会 联 系 人:周 娜 15731786337 丁文江 15230788696 联系电话:0317-2101983 传真电话:0317-2101983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7号沧州市体育局 邮 编:061001 电子邮箱:czwujieban@sina.com 十一、其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10月10日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到时交组委会,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器械自备。必须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和武术鞋。 (四)各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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