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字〔2013〕166号 中国武术协会关于刻制 “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业务专用章”的通知
各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 根据《2013年全国武术段位制工作要点》精神,各地各级段位考试点要充分行使中国武术协会授予的职权,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中国武术协会决定,由各考试点刻制考试点业务专用章,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印章制作: 由考试点派专人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公章制作单位刻制印章,印章内容为“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业务专用章”,最下方数字为本考试点编号(印章样式见附件1)。 二、 印章使用: 1. 各考试点在开展培训工作、组织考试、印制通知等各项业务工作时,均需加盖本业务专用章。 2. 各考试点在向上级部门报送文件时,需加盖本业务专用章。 三、印章管理: 1.本业务专用章仅限用于本考试点开展业务工作。 2.本业务专用章需专人保管,考试点负责人为用印审批人。经用印审批人批准,方可用印。用印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考试点负责人不得直接保管印章。 3.使用本业务专用章时,须持考试点负责人批准用印的文件原件,经印章保管人验证并登记备案,再签印。登记备案内容包括用章时间、发往部门、摘要等(登记册样式见附件2)。 4.考试点负责人与印章保管人发生变更时,应在2日内向新任考试点负责人与印章保管人移交印章、《用章登记册》和相关档案材料。如果考试点停止业务或被撤销,印章由上一级段位制办公室保管。 5.严禁违规用印,严禁超过业务范围用印,严禁在空白纸上用印。 6.各考试点自即日起,请及时将用印审批人、印章保管人的姓名、身份证影印件和联系方式报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电子邮箱(duanweiban@126.com)。5月20日前未上报用印批准人和印章保管人的考试点,取消制作印章和用印资格,并在中国武术段位制官方网站进行通报。 7.违规使用印章,将视其情节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考试点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912172 Email : duanweiban@126.com 联 系 人:张路平 陈晓卉 附件1: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印章样式 附件2:用章登记册
中国武术协会 2013年5月2日
附件 1
附件2
用章登记册
启用日期: 年 月 日 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年 考试点编号: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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