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二届武术套路通段大赛竞赛规程
发布: 2009-4-09 17:16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查看: 2192次
陕西省第二届武术套路通段大赛竞赛规程
陕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武术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四、参加单位
各市、区体育局业体校,武术协会,行业体协,武术院、馆、校、
俱乐部等组织。
五、竞赛项目:
比赛设1、太极拳类
2、南拳类
3、拳术类
4、短器械类
5、长器械类
6、传统拳术类(一类:形意、八极、八卦;二类:通臂、翻子、劈挂;三类:地趟、象形拳等;四类:查、花、炮、红、华拳、少林拳等项目任选一项)
7、传统器械类(单器械:仆刀、大刀、春秋刀、太极器械等;双器械:双刀、双钩、双剑等;软器械:三节棍、九节鞭、流星锤等项目任选一项)
六、参加办法及要求:
1、每一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医生各1人。参赛运动员限报20名(男、女不限);
2、每人限报1个武术段位等级,申报者,若已有段位,可申报晋升上1段位的考试,不得越段申报;若无段位 ,可直接申报符合段位条件的段位;
3、运动员可根据附件1、申报武术段位条件;附件2、武术段位技术考核内容,报比赛项目1—2项。
七、考试办法:
1、本次通段赛为个人赛,按段位等级、项目类型、男、女分组编组考试;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6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八、段位认定办法:
1、单项分值分别在6.7分(含6.7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1段;
2、单项分值分别在7.2分(含7.2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2段;
3、单项分值分别在7.7分(含7.7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3段;
4、单项分值分别在8.2分(含8.2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4段;
5、单项分值分别在8.5分(含8.5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5段;
6、单项分值分别在8.8分(含8.8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6段;
达到1-6段各段规定标准者,由陕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段位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认定,统一办理、下发中国武术段位证书和徽饰。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接通知后,请与
2、报名费 50元/人。
考评费 (一、二、三段50元)
(四、五、六段100元)。
3、报到:
各参赛单位于
十、其它:
1、申报一、二、三段不考武术理论。
2、申报四、五、六段进行武术理论考核,报到时下发武术理论考核复习题要。
3、交通自理,食宿运动员餐厅、公寓50元/人。
4、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关纪 王澄林
联系电话:029-88583905
13572051825 15802922605
陕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申报武术段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一段
凡遵守武德,从事武术系统锻炼达1年以上,套路年满10周岁以上者,散打年满13周岁以上者可申报一段。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段
1、凡遵守武德,从事武术系统锻炼达2年以上,套路年满12周岁、散打年满15周岁以上者;
2、凡遵守武德,获得一段达1年以上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段
1、凡遵守武德,从事武术套路系统锻炼达5年以上、散打达3年以上,年满18周岁以上者;
2、凡遵守武德,获三级武术运动员证书者;
3、凡遵守武德,获三级武术裁判员证书者;
4、凡遵守武德,获市级武术比赛前6名者;
5、凡遵守武德,获得二段达2年以上者。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段
1、凡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套路活动达10年以上、散打达5年以上,年满20周岁者;
2、凡注重武德修养,获二级武术运动员证书者;
3、凡注重武德修养,获二级武术裁判员证书者;
4、凡注重武德修养,获武术专业初级职称者;
5、凡注重武德修养,获全国青少年武术锦标赛甲组4——6名者;
6、凡注重武德修养,获全国青少年武术锦标赛乙组前6名者;
7、凡注重武德修养,获全省性武术比赛前6名者(省武术中心认可);
8、凡注重武德修养,获得三段达2年以上者;
9、凡注重武德修养,获全省大学生武术比赛前6名者。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段
1、凡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套路活动达15年以上、散打达10年以上,年满25周岁者;
2、凡注重武德修养,获一级武术运动员(一级武士)证书者;
3、凡注重武德修养,获一级武术裁判员证书者;
4、凡注重武德修养,获武术专业中级职称者;
5、凡注重武德修养,获全国其它武术比赛(省武术中心认可,除锦标赛、冠军赛、全运会)4——6名者;
6、凡注重武德修养,获全国青少年武术锦标赛甲组前3名者;
7、凡注重武德修养,获得四段达2年以上者。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六段
1、凡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套路活动达20年以上、散打达15年以上,年满30周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