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竞赛规程(境内组)
发布: 2016-5-17 11:46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本站原创 | 查看: 1761次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11日至13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武术组织。
三、竞赛项目
(一)自选和规定项目
1.长拳类: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太极拳、太极剑。
自选和规定项目并组竞赛及录取,自选项目难度不做要求。
(二)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等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42式、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归为传统太极拳。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等其它南拳项目(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等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等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其它软器械。
3.对练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4.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加器械)。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编组限2人或3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自选和规定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
3.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种。
6.太极拳和太极器械竞赛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7.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3周岁至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三)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颁发获奖证书。
(四)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各年龄组别按男、女拳术、器械分别编组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报名截止时间:9月11日24:00
3.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组委会,一份留队备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